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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在羁押场所内举行学业考试

2017-07-04 13:4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电(通讯员 张立 陈云飞 张泽懿)6月20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联合中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市教体局及市看守所,组织未成年在押人员周某、杨某在看守所参加2017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一场考试。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在羁押场所内举行学业考试。 

 

  未成年人周某、杨某分别系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前为中山市某中学初三在读学生。在办理这两起案件期间,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两宗案件本身有客观因素制约,周某、杨某均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但周某、杨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均处于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周某、杨某及他们的父母也表示了参加本届中考的意愿。 

 

  为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受教育权,中山市检察机关与该市教体局招生办公室、市看守所多次沟通商谈,最终达成共识,组织周某和杨某在看守所内参加中考。从考场考室的选定和设置、考卷的运送、监考老师的调配等方面一一落实,两名嫌疑人最终如期参加中考。“这为他们重新踏入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办案检察官表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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