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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建议 取消药品加成后尽快落实药事服务费

2017-06-07 14:12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4月8日,北京市全面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长期关注医药体制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北京市的此次改革来看,药剂科和药剂师的技术劳务价值也包含在医事服务费中,药师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

    “医事服务费仍然不足以体现药师的价值,建议出台药师法,明确对于药事服务费的收取,从而积极发挥药师队伍在合理用药时的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更重要的是,设立药事服务费正是‘废除药品加成,改变医院运行的补偿机制’的重要措施。”高广生指出。

    设立药事服务费早有提及

    高广生注意到,已有多个国家医改文件提出,要废除药品加成,改变医院运行的补偿机制,设立药事服务费。

    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就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2010年7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2017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药师作用。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各地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对药师开展的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工作,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探索合理补偿途径,并做好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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