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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绝不能让新法变成一纸空文

2014-12-31 12:1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12月30日 记者郄建荣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两天后即将实施。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今天表示,既然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那么,也就必然会考验环保部门是否具有“最严格的执行力”。他要求,全国环保系统一定要克服畏难心理,主动而为,铁腕执法,绝不能使这部良法变成不能有效实施的一纸空文。

  针对即将实施的新环保法,环保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今日在京联合召开新《环保法》实施动员全国电视电话会。

  历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整部法律只有两条一字未动;首次将按日计罚、持证排污等写入法律。因此,新《环保法》的实施备受关注。

  据环保部介绍,新《环保法》一方面授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潘岳在会上表示,中国的环保工作正面临着雾霾等诸多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国内外公众给予了最强烈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也提出了最严格的要求。

  他说,环保部将以新《环保法》实施为龙头,尽快形成一整套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体系,配合立法机关,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以及《排污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吸收国内外最严格的立法成果,结合中国国情对现有的环境法律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补空白,逐步解决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同时,要健全执法依据,落实环境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维护环境权益,实行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为保证这部新《环保法》的有效落实,环保部将集中发布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治,信息公布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这些配套办法将与新《环保法》同步实施。

  环保部认为,新《环保法》以及上述配套办法的实施,过去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境监管不足、执法力量不够等情况将得到有效的扭转。再加上,这些配套制度与此前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环保与公安联动执法等将共同构筑了严厉的法网,极大地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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