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案件判例 >

扬州7岁遇害女童尸体在芦苇丛中被发现 审讯现场曝光

2014-10-08 21:0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图为泰州姜堰警方审讯王冶现场。
 

   本网讯  法制网南京10月8日 记者马超 记者刚刚从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扬州7岁女童遇害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冶(男,56岁,泰州市海陵区人)被抓获归案。据悉,遇害女童王某某尸体是在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港口村伍子河边一芦苇丛中被发现。

    10月3日15时许,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接报:称家住扬州市江都区的王某某(女,7岁)随同亲属到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亲戚家参加婚礼时失踪。接报后,泰州、姜堰两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调集刑侦、图侦等多警种力量,在华港镇设立“10.3”专案指挥部,分成四个工作组,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走访排查、图侦研判、信息分析等工作。

    泰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坐镇指挥,抽调百余名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全力查找失踪女童的下落。经广泛搜索,10月6日傍晚,在华港镇港口村伍子河边一芦苇丛中发现失踪女童尸体,证实被害。

   广大参战民警放弃国庆假期休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连日缜密细致侦查,10月8日上午11时50分许,准确锁定并将潜逃至姜堰区桥头镇的犯罪嫌疑人王冶(男,56岁,泰州市海陵区人)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