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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受审当庭认罪 案件择日宣判

2014-08-15 12:22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受审当庭认罪 案件将择日宣判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开庭审理

 
8月14日,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在庭审中回答公诉人提问。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本网讯  北京8月14日(记者涂铭)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14日在京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杨秀宇涉嫌策划炒作“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僧人后海船震”等网络事件,包括杨秀宇在内的四被告涉案金额共70余万元。杨秀宇当庭认罪。

此案于14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被告除杨秀宇外,还有杨秀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或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及杨秀宇的下属卢梅。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杨秀宇、卢梅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做了罪轻辩护,在最后陈述环节,二人也表示了忏悔。

14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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