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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例"全能神"邪教案件宣判 4邪教成员获刑

2014-06-04 12:16来源:沈阳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山东招远血案彻底将“全能神”邪教组织暴露于众。

6月3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法院系统获悉,辽宁首例“全能神”邪教案件在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冯国芬等四名邪教成员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

“全能神”集会传教 被抓现行

冯国芬等四人是在辽宁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邪教组织“全能神”专项行动中相继落网的。

2013年6月22日,本溪桓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桓仁东城小区六楼进行“全能神”邪教集会。 警方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赶到,将参加集会的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三名妇女现行抓获,当场搜缴大量“全能神”邪教书籍和手抄笔记。

经审,警方查明“全能神”邪教在桓仁还有一名女头目冯国芬,她在教会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此次集会所收缴的书籍等资料全是冯国芬给的。随即,警方赶到冯国芬家中将其抓获。

与此同时,警方在冯国芬家中查获传播“全能神”书籍145本、光盘129本、内存卡24个、磁带2本,还有大量“全能神”邪教组织个人简历等内部资料。此外,警方还从查获的冯国芬电话、MP5等19部设备中发现包含“全能神”邪教文件。

三人自愿认罪 一人还狡辩

“全能神”邪教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最高者为女神,下设祭司,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桓仁被“全能神”分为小区,由冯国芬负责桓仁小区“全能神”邪教组织日常事务。

恒仁“全能神”邪教组织分工明确,杨淑清负责传播“全能神”教义;刘运艳为邪教活动提供经费,并负责桓仁地区“全能神”日常事务;姜丽凤为桓仁“全能神”邪教组织提供场所、住宿,并帮忙藏匿“全能神”资料。

随后,冯国芬、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被依法刑事拘留,四人被分为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最先受审的是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三人自愿认罪。而冯国芬则深受毒害,受审时还痴迷不悟,辩称自己练习“全能神”不是邪教,家中所有的宣传品全部都是她捡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认定冯国芬、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无视国家法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冯国芬有期徒刑四年,杨淑清、刘运艳、姜丽凤有期徒刑三年。

“全能神”在辽宁的踪迹

“全能神”邪教除在桓仁传播外,在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镇金龙村也有传播。5月30日,央视网报道称,曾先生因父母信教并逼其信教,导致父子反目成仇。曾先生站出来举报,称该村近一半村民信“全能神”。

通过网络搜索,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发现“全能神”邪教也曾登陆过沈阳。2012年12月20日,辽宁一媒体报道称,邪教人员到居民家宣传“末日”,沈阳警方处理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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