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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三个围绕监督见成效

2014-05-27 12:14来源: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桂东南副中心城市和“富民强岑”战略,正确履行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动、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岑溪市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08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蝉联“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市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进一步具体化、权威化。岑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一是围绕第一要务抓监督。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进科学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是推动岑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常委会从岑溪实际出发,把事关岑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发展战略列为常委会工作重点。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珠三角—广西岑溪—东盟家电产业园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议》,掀起了园区经济建设的新高潮。“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小康的基础工程。我们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积极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了加快发展高效农业,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审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不断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农民创业技能,拓宽农民致富渠道,我们对农民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模式,突出培训重点,建好培训基地,抓好师资队伍,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了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2010年以来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8%。
      二是围绕民生工程抓监督。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区域供水工程实施情况、《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等区域内的重大民生议题切实加强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所辖诚谏、马路、三堡等镇群众一直饮用河水、地下水,饮用水水质得不到保证,影响着群众的身心健康,供水成为数十万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供水工程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连续通过视察、审议等方式监督区域供水工程决议执行情况。目前,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解决了15万群众的饮水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此外,常委会还把市委提出的建设桂东南副中心城市目标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常委会组织对城市规划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作出了《关于在滨江一路地块建设高层住宅小区的决议》、《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的议案>的决定》、《关于在沿江三路与南北大道延长线交汇处地块建设五星级宾馆的决议》,就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周边乡镇城镇化进程等城市发展战略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相关建议得到了积极采纳。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改造了解放路、十里长街、义昌江一河两岸等路网工程,新增市政道路36.18万平方米;建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和信宇名都、金湾顺景等一批高层建筑;实施街道亮化工程,完成市区主要街道路灯节能改造和城区灯饰工程等建设;加快城市绿化步伐,新增城市绿化覆盖面积23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人口达20万,城镇化率达43%。
   三是围绕依法治市抓监督。根据岑溪市委作出了依法治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职权,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执行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普法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促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全市90%普法对象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其中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青少年学生普及率达到100%。为实现岑溪的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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