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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受罚不悔改 无证贩烟被判刑

2014-04-10 13:1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曾因多次从外地购买香烟被行政处罚,没想到这次却触犯了刑法。4月2日,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唐德礼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长期以来,唐德礼一直靠在村子里开商店,卖烟酒、杂货维持生计。当得知外地香烟价格便宜,且不限购后,唐德礼便多次从周边城市购买红南京、小苏烟等畅销烟到宿迁销售,也因此多次被烟草部门查获并处罚。2011年唐德礼经营商店的烟草证到期后被注销,他就在当年9月从本村王某手中以2000元价格购买一份烟草专卖许可证,继续出售香烟。2013年8月,唐德礼再次从外地购买香烟,在运输途中被烟草局工作人员查获,经鉴定,香烟总价值632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从他人手中购买烟草许可证,在未办理任何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继续经营烟草专卖品,且跨地域采购香烟到本地销售,应视为无证经营,遂作出上述判决。(年冬阳 臧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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