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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健全具有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

2014-04-01 12:32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4月1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系统以扎实的作风狠抓贯彻落实。这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总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既立足当前,处理好亟待解决的问题,又着眼于长远,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有效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力求经过5年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刚性有力,党风廉政教育逐步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具有安监煤监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基本形成。

    《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党的纪律,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建立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强化执纪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预防腐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推进源头治本工作。

    《实施办法》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党委)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实施办法部署的任务。(驻安监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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