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副院长被举报遭免 疑发帖者对办案不满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本网讯 近日,绍兴市纪委发出通报,越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铃铭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卡、违规使用警车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予以免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据媒体报道,今年50岁的王铃铭是被人在网络举报后遭查的,发帖者进行了长期的跟踪,并拍下了照片和视频。 发帖者的举报材料有的是他公车私用,有的是收了礼品放到车里等,有的是去足浴店洗脚。对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监察室傅主任告诉浙江在线记者,王铃铭曾是该院的执行局局长,而发帖者A是王负责的某案件的被执行人,可能A对王执行这个案件的做法不满,就雇人去跟踪、偷拍他。 据悉,2012年3月,该案件的原告来到法院起诉了A,后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规定A要在当年3月31日前向原告付清第一笔1500万元的款子,总执行款项大概2000多万。但是时间到了,A却未按规定付款。所以,4月1日法院开始启动执行程序。 “可能因为王玲铭执行的太快了吧,后来(发帖者)就雇人去偷拍他”傅主任说。至于发帖人的身份,傅主任只告诉记者他是绍兴人。为进一步了解此案情况,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了越城区纪委负责办理案件的王科长,他表示不便透露。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绍兴市纪检部门人士说。( 见习记者 李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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