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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热议检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014-03-03 12:56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专家学者热议2013检察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卞建林: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卞建林

   本网讯  2013年是修改后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实施的第一年,检察机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探索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严格审查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意见,正确适用逮捕措施。审判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着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在充分履行控诉职能的同时注意维护审判活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通过及时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有效监督了刑事审判活动。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方面,为防止和纠正随意延长或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等现象,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不断创新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充分保障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国家司法成本与司法资源。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由“事后监督”变“同步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逐案全面审查并出席法庭审理,向法院或暂予监外执行批准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大大强化了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

    2014年,检察机关要继续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完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法律监督理念,特别是要从人权保障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对侦查活动、死刑复核、羁押和办案期限及特别程序的监督。要大力推进法律监督业务公开,探索建立对法律监督终结性法律文书进行公开的制度。要加大法律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纠正违法机制,继续探索开展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保证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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