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检察院确定88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36项

2014-01-01 18:4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1月1日 记者 赵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具体整改措施36项。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最高检党组确定了24项整改目标任务、88项具体措施,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下发至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据介绍,《整改方案》围绕“进一步落实边整边改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8个方面,明确了“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回应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反腐败问题的关切”等24项整改目标任务,提出了“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修改完善高检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研究提出进一步强化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的工作措施”等88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对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考核评估办法,完善最高检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修改完善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修改完善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等3项具体措施。(完)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