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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司法对财权保护不足 需增加申诉程序

2013-12-10 18:0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天,法制网邀请到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教授,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权保障制度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对于《决定》中提到的“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陈光中提出,完善司法程序,需增加有力度的申诉救济程序。

陈光中认为,目前在司法过程中,无论是民事、刑事或者行政,普遍存在对公民的财产权保护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刑事案件里追究犯罪的过程中,非法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不符合程序的、非程序正当化地去扣押、查封,甚至于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屡屡发生,而且成为一种比较明显的通病。

“侦查机关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权,申诉到检察院,检察院怎么能够有力地、及时地加以纠正、处理、救济。对于检察机关自己侦查的案件,又谁由来纠正?”

陈光中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程序上进行完善,增加有力度的申诉救济程序。

“侦查机关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的时候,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申诉如果解决不了,特别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申诉。”陈光中说道。(记者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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