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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答记者问

2013-11-26 18:26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0月17日,国务院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规划》精神,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

答: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近年来,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我国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粮食产量“九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受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今后我国增加粮食产量主要靠提高单产,对耕地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国中低产田约占三分之二,农田灌排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备,建设资金渠道分散且投入不足,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夯实粮食和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规划》,并广泛征求、充分吸收了有关地方和专家的意见。最近,国务院批复了《规划》,并要求我委印发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度重视。我相信,《规划》的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产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如何理解《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答:《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有7层含义:一是从各地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出发,强调要统筹规划,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以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其他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县为重点,同时兼顾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农产品优势产区。二是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出发,强调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三是从促进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出发,强调要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四是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出发,强调要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五是从明确政府职责、扩大投入来源出发,强调要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六是从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出发,强调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七是从加强项目管护、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出发,强调要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综合考虑我国中低产田现况、水资源条件以及粮食供求形势,《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即: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明显提高,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左右,土壤有机质含量有一定程度提升,土地污染得到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规划》还从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指出农田田块是农产品生产的重要载体,土壤是农作物生长的物质基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条件,田间道路是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的基本前提,农田林网是防灾减灾的生态屏障,输配电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科技进步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建后管护是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能效益的关键。

问:《规划》在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统一建设标准,对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在综合现有相关行业标准、部门标准的基础上,《规划》提出,要重点围绕农田土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内容,结合农作物区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的基础性、通用性技术要求制定国家标准: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针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利用和评价,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对需要在行业内规范和细化的技术要求,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制定行业标准。同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地方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行业和地区的差异,做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主要提出了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一是整治田块,提高农田平整度,促进田块集中,优化农田结构布局;二是改良土壤,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三是建设灌排设施,改善农田灌排和集蓄水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旱涝保收能力;四是整修田间道路,提高田间交通配套水平,提高农业机械作业覆盖率;五是完善农田防护林网,提高农田水土保持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农田生态条件;六是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提高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能力;七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农田监测网络,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八是强化后续管护,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问:《规划》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如何布局的?

答:首先,统筹考虑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规划》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平原区、华北平原区、北方山地丘陵区、黄土高原区、内陆干旱半干旱区、南方平原河网区、南方山地丘陵区、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区等8个类型区,提出要分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对每个类型区的建设内容、建设重点和建成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次,根据各地耕地利用现状及农业增产潜力,并综合考虑农产品供需形势、水土资源条件和资金可能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相对平衡、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分省建设规模。

在分配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我们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粮食生产布局的衔接。在分配建设任务时对粮食生产贡献大和增产潜力大的省份给予必要倾斜,同时兼顾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农产品优势产区。二是借鉴已有工作成果。参考《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等的分区方案,同时考虑省级上报数据,综合平衡各省提出的建设需求。在统筹兼顾多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了任务分解。

问:在加强项目管理方面,《规划》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规划》从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强化群众监督3个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从明确验收程序、做好建档工作、评定质量等级、加强权属管理4个方面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考虑到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问题,《规划》就加强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工作提出了3方面要求:一是明确管护责任。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引导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国土、农业(农机)、水利、林业等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二是落实管护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努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三是加强动态监测。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并结合各部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落实到“一张图”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以满足管理需要。

问:如何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需求?

答:综合考虑工程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同步推进的要求、不同地区投入状况差异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初步估算,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所需投资为1000~2000元。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需求,《规划》提出,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发挥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按照自愿原则,筹资投劳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级政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规划》全面梳理了目前中央和地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资金渠道,中央和地方共有10多项。为防止资金渠道多可能导致重复投资或分散投资的问题,提出按照“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努力推进资金的协调整合工作。

问:《规划》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措施如何落实?

答:为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措施,《规划》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要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加强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抓紧制定本部门支持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省级人民政府对本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总责,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农机)、水利、林业、统计、农业综合开发办、标准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资金整合。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投入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将不同渠道的资金有机整合,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县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五是开展基础研究,做好技术支持。加强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加强相关标准制修订,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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