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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权被强化:同级党委不能干涉纪委查案

2013-11-21 12:10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贾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公布,其中对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多处表述受到关注。在受访专家看来,此次纪委监督权从多角度加以强化,将有效改变同级党委干扰案件查办的现象。

“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可以较好地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决定》指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11月18日做客人民网访谈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强化纪检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是此次反腐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马怀德介绍,这一体制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时就已确立,并在党章中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实践中,由于缺乏具体详实的内容,特别是程序、制度不健全,造成纪检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虚置,导致地方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

为强化纪委的监督权,《决定》首次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告诉本网记者,这将有力地改变“同级党委向纪委打招呼停止查办案件”的现象。

“以前纪委主要归同级党委管,现在纪委更重要的是受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在查办案件时,不用再等同级党委是否同意再决定是否查办,当上级纪委做出决定后,同级党委就无法否定。”张希贤说。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还从人事安排上统筹协调,规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马怀德指出,这将进一步明确主次关系,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将保证上级纪委的领导权。

“从整体上说,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可以较好地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通过上述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安排,反腐体制机制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巡视组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专家期待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5月和10月,两轮中央巡视工作先后启动,共对11个省区市及9个部门单位进行巡视,不仅发现在国企基层、农村存在腐败行为,还揪出原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严重违法违纪案,巡视组作为中央“千里眼”的作用更为凸显。更好地改进中央和省区市的巡视制度也成为《决定》的有关议题。

《决定》提出,巡视制度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马怀德表示,巡视制度能够发现案件线索、处置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已经运作十年,但覆盖范围基本上只在各级党委或主要的政府部门。扩大巡视范围,也就是扩大通过巡视制度展开反腐工作的范围。

“与一般派驻中央一级国家机关和党政部门的纪检机构不同的是,中央或地方巡视组的组成人员、巡视对象是流动的,一次一授权,所以能够与固定的纪检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职责。”马怀德说。

反腐领域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认为,巡视组无疑是现在各种监督力量中的“王牌”,也是最有潜力发挥监督作用的机构。从今年的巡视工作实践看,中央巡视领导小组也做出了重大调整,包括严格管理、监督和问责都有创新点。

“如果在未来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应该把已经发挥作用、被证明有实效的措施固定下来,”任建明表示,“除此之外,希望在巡视工作的经费保障、巡视报告公开方面也作出一定的尝试。”

探索官邸制抑制腐败 降低“以权谋房”制度风险

“探索实行官邸制”为中央首次提出,旨在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近年来,领导干部违规建房、“以权谋房”已成为腐败的新形式。实施房改后的不少地方,一些领导干部多占、低价套购或超标侵占国家公共资源现象突出,甚至还出现官员违规建别墅的热潮。

“官邸是国家给特定级别、职务的官员提供的生活住房,而且必须在其任内提供。”马怀德认为,从安全保障、节约国家资源、降低行政成本的角度考虑,推行官邸制有其必要性:一方面,官邸制可以减少“以权谋房”的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面,也降低滋生腐败的制度风险。

至于官邸的产权关系,官员任职期内只免费或较低价格享有居住权,不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有评论认为,官邸制可以自下而上推广,县级政府官员带头,因为这一级官员出现“以权谋房”的腐败行为时容易导致与基层百姓间的隔膜。在摸索出成功经验后,再通过市级、省级逐步实践。

目前尚未有更为详细的消息指明我国官邸制试点的职位和地区范围。舆论期待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实施方案,以根除留给一定级别官员违规侵占房产的腐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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