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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2013-10-22 12:28来源:民主与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安排,东方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9月底对东方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各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含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情况,按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教职工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拨付经费情况,对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的实施等;二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配备、实际水平及均衡配备师资教师招聘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及效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等;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效等;四是义务教育质量情况。含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农民工子女和划片范围外学生入学服务情况,师资质量及学校教育实力的变化等;五是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困难及建议等方面。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东方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总体而言是好的,特别是近几年来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大幅度增加,学校校容校貌大为改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充实,义务教育质量有所提高。但是也发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存在着城乡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大,城区学校“大班额”的现象严重,中小学教师调配不均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存在争议等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新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城区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班级人员定额标准的规定,要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寄宿制建设,科学制定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制度等建议意见。并希望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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