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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假打工纠纷增多 律师称要签书面协议

2014-07-18 13:16来源:海西晨报浏览:手机版

 

  晨报记者 于婧媛

  见习记者 吴雪莹

  实 习 生 李奕萱

  本网讯  现在正值暑假,不少学生想趁机找兼职挣生活费,但由于经验不足,常常出现一些纠纷。近日,晨报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并请律师为暑期工支招。

  案例1

  合同没写清

  工资或缩水

  高三刚毕业的小何也想趁着暑假锻炼自己,于是在厦门某大酒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小何6月底刚入职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上面说若做到9月10日,每月发1800元;若做不到,每月发1700元”。然而,当她打算辞职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该大酒店的人事部经理拿出一份表格,上面写着“未到9月10日,扣500元,不予结算工资”,旁边均有学生们的签名。

  “当初跟小何说过了要做到9月10日,酒楼在暑期工的入职表上都有注明。”该经理表示,承诺做到9月10日的学生如今想提前辞职,并不是不行,可以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但8月份的工资可能没法足额发放。

  案例2

  昨日,读者小张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称,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厦门申通快递招暑期兼职业务员”的招聘信息,“当时底薪说的是2500元,但是现在我们做了8天才给300元,还无故辞退我们”。五缘湾申通公司的负责人则称,招聘信息有误。

  【学生】

  工作8天只拿300元

  暑假来临,大二学生小张决定找一份暑期工挣点生活费。7月2日,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厦门申通快递招暑期兼职业务员”的帖子,帖子的标题写着“2500元底薪招暑期工,工作区域及对象是写字楼里各种公司”。小张被标题上的“2500元底薪”吸引住了,点开帖子一看,帖子里还写着:“招聘厦门申通快递暑期兼职业务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到4499元,工作地点是厦门五缘湾CBD区。”小张立即拨打了帖子上的联系方式,第二天他就和同学一起开始工作。

  “我们当时也没有意识到要签合同,只看了帖子上的内容就傻乎乎地开始工作了。”小张说:“当时对方说一个月有2500元,一个月休4天,还有50元的电话补贴,我们觉得挺好就答应了。”

  小张说,自己和同学从7月3日开始工作,可是工作了8天后,却被五缘湾申通公司的负责人解雇了。“他们不给我们任何理由就辞退我们,而且只给我们300元的工资,我们扣去吃饭时间,每天要工作8小时。”

  【快递公司】

  招聘信息有出入

  随后,记者拨打了小张提供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五缘湾申通公司负责人李少青,李少青说:“网上那条招聘信息不是我发的,是公司员工的一位朋友发上去的,这和我们招暑假工的工资标准有出入。”

  李少青解释说:“我第一天就和小张等人说好了,暑假工的工资是一天50元,不包吃住,也没有50元的电话补贴,做几天算几天。他们的试用期是7月4到10日,辞退他们是因为三四天以后他们不按照公司标准工作,单子搞错、不归位,还互相推脱责任,教了几天都教不会。我们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八九点钟到晚上七点,但是他们傍晚五点多就跑了。”

  李少青承认,他并没有与小张签订书面协议。

  案例3

  厦门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小林和同学通过一家中介在枋湖一家私人公司做话务员,负责推销茶叶,每天对着资料上的电话号码一个个打过去。小林和同学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老板和我们口头约定工资,一个月底薪是1800元,再加上10%的抽成”。

  小林说,结算工资时,老板却变卦了,“底薪变成了1600元,抽成也只有5%”。小林还是被迫接受了,可是老板一直未发工资。她去公司找老板讨要薪水时发现,公司大门紧锁,老板的电话也打不通。现在,小林不知要向谁讨要自己的工资。

  暑假打工

  注意6点

  学生找暑期工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为大家支了六招。

  1. 学生应小心“黑中介”、“黑老板”。学生委托中介机构介绍工作前,要先查清其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办公地址与证件上的是否一致。

  2.别轻易掏钱。如果遇到一问三不知、急着收钱的单位,多半是“黑中介”、“黑企业”。学生还可从广告语来判断岗位的可信度,越是“常年招聘”、“高薪急聘”的岗位,越要小心。

  3.不轻信路边广告。大学生打工最好咨询学校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由学校负责联系用工单位。如果必须自己寻找,可以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帮忙联系。

  4.须签订书面协议。应聘成功后,应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大学生假期兼职属短工行为,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条款可参照劳动合同。

  5.拒绝高薪诱惑。高薪的背后很可能就是陷阱,多个心眼便少一分受骗的可能。

  6.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只从表面上判断对方好坏,多跟周围同学商量,凡事留个心眼。

  用人单位请注意

  有毒等岗位

  别招未成年人

  郑律师提醒用人单位,聘用未成年学生有风险,如果工作期间学生的人身受到损害(不仅仅是工伤),企业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聘用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有毒、冷水、高温等类型的作业,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则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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