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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大峡谷傈僳族法官邓兴 到发案地调查取证成为家常便饭

2014-03-02 13:3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图为邓兴到当事人家中走访。

  本网讯  云南省怒江僳僳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是全国唯一的僳僳族自治州,其中僳僳族占51.6%,全州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总人口的92.2%。邓兴就是该州福贡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还是该县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的人。

  这位1976年出生的傈僳族法官如今已在审判一线默默工作了13年,有着不一般的司法人生。仅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由他个人审结的各类案件就有575件,占福贡县人民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36%,调撤率达80%以上。凡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无论是民事、商事、行政还是刑事案件,院里都会安排他参与审判。担任副院长以来,他仍然坚持在审判一线亲自办理各类案件。

  公正办案是邓兴进入法院以来一直秉持的首要原则,所以每了结一起案件,他都能听到当事人由衷的谢意:“摆母克帕的相母”(傈僳语:法官,谢谢你)。

  当事人普松,十余年前在当地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了一块宅基地,也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是原本出让土地的农户看到土地涨价,不仅反悔,还单方面撕毁了当初签好的合约,并且依仗在村里势力大,一再威胁普松。无奈之下,普松想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又担心法官被对方“收买”。

  邓兴经过法庭调查,查明案件事实后,判决普松胜诉。

  “摆母克帕的相母……”普松在嘴里不停地向邓兴念叨。

  怒江州属典型峡谷地貌,两山夹一江,两岸的高黎贡山和碧罗雪山山高坡陡,沟壑交错,当地群众一般都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绝大多数自然村都未通公路。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许多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和应诉能力较弱,如果完全采取坐堂审案的方式审理案件的话,审理结果与案件事实难免会有出入。所以,法官经常到发案地调查取证就成了家常便饭,多年来,邓兴和同事们的足迹遍布了福贡境内沟沟壑壑。这大大增加了案件调解和服判息诉率,实现了案结事了。

  福贡县除了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之外,还有一些传统民俗也会对法官审理案件带来一些心理压力和冲击。在福贡历史上,有一些处理纠纷的原始办法,譬如捞油锅、喝血酒等,这些最原始的办法最初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流传至今,被赋予了其他的意义,主要是带有一定的诅咒含义和表示当事人态度的坚决性。这些传统民俗对处理案件不但没有任何帮助意义,有些时候还成了当事人要挟法官的一种手段,邓兴就遭遇过这样的事情。

  有一年,福贡县委政法委派邓兴法官带人到福贡马吉乡去调处一件钱某诉该县某部门土地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手拿一把长刀,嘴里念念有词,叫嚷着要同邓兴喝血酒。

  同去的人有的被气得要骂钱某,有的也已经吓呆了。邓兴虽知道这种流传,但他一点也不回避,而是耐心和钱某拉家常,稳定他的过激情绪,一直到对方平息下来……

  “司法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是邓兴对身为法官的理想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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