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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肃宁:督促地方政府整治占道经营行为(2)

2021-05-06 15:0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提起诉讼:被告未完全履行职责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该路段两侧商贩占道情况得到了短期好转。但专项活动开展过后时间不长,监管一放松,商贩占道经营又“卷土重来”,该路段仍存在非常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被告未完全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2020年11月25日,该院对镇政府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镇政府在收到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后开展了新一轮整改活动,并于今年1月底回复称,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队伍;加强日常监管,除日常巡逻外,高峰时间抽调5名班子成员、23名工作人员对干道两侧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制止,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交通环境;加强宣传,多方式广泛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并组织队伍对沿街商贩、摊主进行专门宣传教育,进一步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损失。两个月以来,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整改成效显著。 
  1月26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该路段勘查。恰逢赶集日,商家都在规划地点经营。以往道路两侧商铺摆放至街边的广告牌、堆积物已不见踪影,过路车辆有序通行。 
  3月23日,鉴于该镇政府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并建立了长效的监管工作机制,该院拟撤回起诉。经层报河北省检察院批准,撤回对该镇政府怠于履行国道240道路两侧门店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案起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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