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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揭地方治污顽疾(3)

2021-04-19 14:58来源: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大量废机油混杂污水通过没有硬化的场地直渗地下。抽样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43毫克/升,石油类浓度为962毫克/升,分别超标21.2倍、19239倍,给土壤及地下水带来严重污染。”督察组指出,更恶劣的是,有些拆解点直接建在农田中,拆解过程对耕地造成严重污染。
  督察组进驻后,初步排查出的部分拆解点占用耕地99亩,其中基本农田11.8亩。
  四起典型污染问题
  跨越五年尚未整改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督察组通报的这4起案件都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时就已指出的问题,有的问题在2018年督察“回头看”时再次被要求整改。
  督察组透露,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均指出,山西省一些地方没有摆脱对“煤焦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路径的依赖,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为此,山西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太原、晋中两市应按照《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焦化产业全面评估、科学布局,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停止违法焦化项目建设。
  但是,今年4月7日,第二轮督察进驻山西后发现整改方案落空。
  同样,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辽宁省存在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生活污水直排、水质恶化等问题。“铁岭市在两次制定督察整改方案过程中,未将凡河新区生活污水大量直排、地下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凡河水质恶化等问题纳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督察组透露,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有群众反映凡河新区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但铁岭市未经认真调查即认定不属实。
  江西省金溪县陆坊工业区晨飞铜业污染问题、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污染问题也都在第一轮督察时就已暴露。
  但是,今年4月,第二轮督察组在晨飞铜业夜查时发现,晨飞铜业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阳极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厂区烟雾弥漫,气味刺鼻,污染严重。督察组调阅信访材料发现,早在2016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就举报这家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但抚州市未认真调查处理。2019年6月27日,群众再次举报晨飞铜业夜间作业时烟尘污染严重,直到同年7月22日,金溪县生态环境部门才开展调查,而且没有核实企业夜间生产情况,就回复未发现任何异常。
  “抚州市及金溪县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无视企业恶劣的违法行为,将其纳入2020年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放松监管。”督察组指出,金溪县党委、政府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金溪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放任企业违法用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
  督察组称,近年来中央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刘府镇非法机动车拆解问题,但这些非法拆解点历经多轮整治,依然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
  对于这4起案件,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记者 郄建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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