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最高法发布10个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破产重整保住安溪铁观音著名商号

2018-03-15 21:4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近期全国法院破产审判的10个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涉及传统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因具有促进职工就业、职工权益保护、转型升级、执行转破产、关联企业破产重整等典型意义而受到社会关注。
    执行转破产消化执行积案
    【基本案情】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工程塑料、塑胶模具等生产、批发业务。2015年5月,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被迫停业,引发的1384宗案件经诉讼或仲裁后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查明,松晖公司除银行存款3483.13元和机器设备拍卖款162万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459名员工债权因查封顺序在后,拍卖款受偿无望,执行程序陷入僵局。2017年2月23日,宝安法院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将涉松晖公司执行案移送破产审查。2017年4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此案,松晖公司所涉债权债务关系统一纳入破产清算程序处理。
    【审理情况】经管理人对松晖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发现,松晖公司负债规模高达1205.93万元,严重资不抵债。2017年6月28日,深圳中院依法宣告松晖公司破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93万余元全部用于清偿职工债权1100余万元。2017年12月29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松晖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是通过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从而有效化解执行积案,公平保护相关利益方合法权益,精准解决执行难的典型案例。该案中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激烈,尤其是涉及的459名员工权益,在执行程序中很难平衡。法院通过充分发挥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破产程序打通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消化执行积案1384宗,及时让459名员工的劳动力资源重新回归市场,让闲置机器设备重新投入使用,职工债权依法得到优先受偿。通过积极疏导和化解劳资矛盾,避免职工集体闹访、信访情况的发生,充分彰显破产制度价值和破产审判的社会责任。执行和破产两种制度的价值得到最充分、最有效地发挥。
    保就业分流安置职工14552
    【基本案情】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集团)系省属大型集团企业,下辖近百家企事业单位,也是上市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的控股股东。2012年至2015年,煤化工集团经营性亏损合计超过100亿元,涉及经营性债权人1000余家,整个集团公司债务约650亿元,云维股份则面临终止上市的紧迫情形。如债权人维权行为集中爆发,煤化工集团进入破产清算,集团旗下4.3万名职工中大多数将被迫离开工作岗位,72亿元债券面临违约,数百亿元金融债权将损失惨重。
    【审理情况】2016年,债权人先后分别申请煤化工集团及其下属云维集团、云维股份、云南大为、曲靖大为4家企业重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分别受理上述系列案件,指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昆明中院裁定受理上述5家企业破产案件,统一协调、系统处理,提升处理效率,减少破产费用。
    由于煤化工集团5家公司之间存在4级股权关系,债权结构复杂,偿债资源分布不均匀,呈现出自下而上、债务总额越来越大、偿债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该系列重整案确定了自下而上的重整顺序,由子公司先完成重整,保证下层公司通过偿还上层公司内部借款,向上输送偿债资源,解决债务和偿债资源不匹配问题。该系列重整案前后历时10个月,5家公司重整方案均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付诸实际执行,系列重整案件基本圆满终结。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