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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悬监督之利刃 涤黑恶之污浊(2)

2021-03-29 14: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是在司法机关既“狠”又“准”的精准打击下,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被打下去,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一组检察办案数据便可佐证——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放过、不凑数”
  专项斗争既是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执法司法水平的法律战。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强调依法推进,打得狠,也要打得准。
  办案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必须遵循法治精神、恪守法治标准。2019年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检工作报告作出庄严承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其背后是检察机关的深思熟虑和笃定立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不降格,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追加认定涉黑案件947件,追加认定涉恶案件4756件。浙江检察机关办理的“两池”案件,侦查机关移送时认定池慎刚等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详细审查196卷案卷,认为该组织存在黑社会性质嫌疑,先后4次列出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61卷。最终,检察机关将该案追加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
  不拔高,做到“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审结改变的涉黑案件定性701个,审结改变涉恶案件定性8409个。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法定批捕、起诉标准,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237人、不起诉2814人,监督撤案188件328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
  “不放过、不凑数”,检察机关注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三年来,最高检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法律政策文件、统一办案标准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级检察院成立专门涉黑涉恶办案组,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认定标准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握,审查意见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关。在此基础上,全国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坚持上下一体办案方式,支持下级院依法办案、排除干扰,切实形成三级检察院办案整体合力。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推行涉黑案件百分百全面介入、涉恶案件尽可能介入,全面引导侦查、减少案件退查,将分歧问题尽可能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
  监督涉黑恶案件立案1893件3976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49件,对涉黑恶案件提起抗诉1151件……三年来,检察机关强化立案、侦查活动、审判等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从源头上保证黑恶犯罪办案质量。
  标本兼治,做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
  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是必须落实的硬任务。
  “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最高检党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充分用好检察制度优势,展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作为。
  三年来,检察机关对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乡村治理、自然环保、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案件,做到“一案一建议”,共制发检察建议26065件,行政主管部门已反馈23800件,反馈率达91.81%。甘肃省检察机关围绕社会治安等十大重点领域,历时三个月剖析黑恶案件750件,查找出监管突出问题和漏洞45个,向省级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件,提出47项109条整改建议。被建议单位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预防打击犯罪等21项机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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