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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破解互联网侵害个人信息治理难题

2021-03-24 10:48来源: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 诉前督促履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 推动诉前程序诉讼程序有效衔接
  ◆ 促成行政机关健全监管制度机制
  ◆ 把握标准开展调查提出诉讼请求
  没有网络安靖就没有线下平安。
  近年来,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中受到侵害的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顽疾。
  央视“3·15”晚会曝光两起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线索。上海检察机关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相关企业采集人脸数据行为展开调查。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或决议,其中大部分都包括授权检察机关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打击互联网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地检察机关和相关法律专家。
  组合拳增强保护力度
  2019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数迈网”网站,该公司经理韩某某明知用户上传的数据中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仍非法出售给相关平台牟利。同年11月25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韩某某等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这家公司、韩某某等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针对网站服务器、QQ中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传统扣押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相关信息仍存在被传播、买卖危险的问题,宝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首次提出关闭网站、注销侵权用QQ号码并永久删除保存在QQ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诉讼请求。本案办理过程中还邀请专家提供智力支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屠春含说,除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优势外,宝山区检察院探索通过公证等民事调查方式补强案件证据,采用磋商沟通、组织听证、专题研讨等非诉方式合理预防和解决公益侵害问题。
  “检察机关应强化对不特定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惩戒、防范和教育作用,在打击互联网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个别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合力弥补受损的公共利益。”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森红认为,应当充分利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诈骗等刑事犯罪过程中获得的线索与证据,对涉及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的问题,灵活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
  智者借力而行,慧者运力而动。
  杭州检察机关不仅利用App、区块链、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技术破解线索收集、取证固证等难题,还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创新联盟,以专家论证、个案咨询、课题研讨等方式充分研究论证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形成专家意见,保障精准监督。
  灵活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再加上“智能化”和“外脑”,个人信息保护的“杭州经验”就此成型。
  协调督促形成保护合力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诉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结案。
  经查,涉案公司在开发运营App过程中,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允许注册儿童账户收集、存储儿童个人信息;在未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向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诉讼期间,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该公司立行立改,对其运营的App提出34项整改措施。该公司积极配合整改,双方依法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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