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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5)

2021-03-17 15:40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4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曾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架棚案。2020年12月,曾某违法占用文山市卧龙街道塘子寨社区姑娘寨1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钢架棚。同月,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会同卧龙自然资源所发现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1月,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4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格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储库房案。2021年1月,格某违法占用曲水县达嘎镇达嘎村973.33平方米耕地建设仓储库房。同月,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2月,曲水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45.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落某等13位村民违法占地建设宅基地案。2020年11月,落某等13位村民未经批准,分别违法占用南木林县普当乡、热当乡珠布加村和凯热村以及甲措乡则嘎村和雪村总计约7.4亩耕地建设农村宅基地。同月,有关乡政府分别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并下达有关整改通知书。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46.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四户村民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0月,四户村民违法占用灞桥区灞桥街道熊家湾村666.67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12月,灞桥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2021年2月,土地已复耕。
  47.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杨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杨某违法占用耀州区天宝路街道杨河村20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2021年2月,土地已复耕。
  48.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梁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9月,梁某违法占用兴平市阜寨镇塔耳村2.8亩耕地建设厂房。10月,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同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2021年2月,土地已复耕。
  49.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王某违法占用兴平市南位镇陈阡村1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南位镇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南位镇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拆除了违法建筑。2021年2月,土地已复耕。
  50.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拌合站案。2020年9月,高某违法占用延川县文案驿镇依洛河村5.7 亩耕地建设拌合站。10月,延川县执法监察大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51.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鲁某违法占地建设院场案。2020年12月,鲁某违法占用城固县老庄镇鲁家庄村286.67平方米耕地拟建设院场,已开挖地基。同月,老庄镇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地基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52.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安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1年2月,安某违法占用宕昌县沙湾镇新寨村200平方米耕地开挖地基准备建房,沙湾自然资源所联合沙湾镇政府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即下达《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和《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停止了违法建设,土地已恢复原状。
  5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葛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葛某违法占用阿克苏市红旗坡片区管委会林海社区64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阿克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停止建设。12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2021年1月,土地已复耕。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阿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阿某违法占用乌什县阿克托海乡10村2.01亩耕地建设房屋。12月,乌什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责令当停止建设。2021年1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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