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龚道安决定逮捕

2021-03-02 15: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3月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钰之 见习记者刘亭亭)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道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