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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对张良海决定逮捕

2021-02-05 14:42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 李春薇

       本报北京2月4日电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张良海(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对张良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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