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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胜发决定逮捕

2020-11-13 14:0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1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郝胜发(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郝胜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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