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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丨受贿行贿一起查(2)

2020-10-27 14:1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2016年,宋德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作为涉嫌行贿的人员之一,张国栋为躲避惩罚隐匿行踪,直至2018年6月25日才被抓获。
  “张国栋失联近两年时间里,反侦查意识很强,给抓获工作带来干扰。但是,在市追逃办的支持下,我们没有放弃,一追到底。”佛山市纪委监委调查人员透露,在开展追逃的同时,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亦没有中断。
  法院认为,张国栋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行贿罪。最终,张国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佛山市首例因行贿罪被重判的案件,释放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佛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主动行贿者围猎目标特定、手段多样、花样翻新
  因手握权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
  党员干部最终是否堕为“猎物”,其根本在他们自身。然而,行贿诱导受贿,受贿刺激行贿,“围猎者”作为市场规则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者、干部变质的“腐蚀剂”,同样值得重视。
  根据以往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主动行贿者“围猎”的目标特定,且手段多样、花样翻新,甚至量身定制打造“诱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是他第一次当上一把手时所得。当时他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一位老板为了承揽工程,向他行贿105万元。这笔巨款让他首次体会到了权力换钱是多么容易,从此滑向堕落的深渊。
  一些行贿人为掩人耳目,以借款、投资分红、房产交易优惠等方式,试图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在“围猎者”的鼓吹诱惑下,先后参与了多名商人在省外的“集资”,领取高达50%的年利率、巨额“红利补贴”,还以“正当投资”为由让自己心安。
  许多“围猎者”绞尽脑汁打探领导干部的爱好,并将其作为拉领导干部下水的突破口,伺机而动,见缝插针。
  玉石、虫草等可以用来讨好领导、打点关系,文玩字画、文物古董等也可能成为行贿人的“诱饵”。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令平被“双开”的通报中,就列出了其以雅好之名行“雅贿”之实的细节,张令平也因此被群众称为“字画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董龙痴迷玉石,他收受下属、商人送来的和田玉籽料、玉碗、玉筹码等,心甘情愿走入不法分子用玉石编织的“围猎圈”。
  “受贿与行贿是长在同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互为滋长,只有让受贿行贿双方都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形成震慑,从而真正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邓联荣表示。
  对受贿和行贿的惩处力度不断加大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8至2019年间,全国法院公开的一审受贿案件裁判文书9233件,而同期公布的全国一审行贿案件仅3322件。
  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雷勇看来,对贿赂犯罪中受贿和行贿的关系认识存在误区,传统观念认为,受贿者在贿赂犯罪中处于主动地位,而行贿者有求于人,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从实践看,贿赂犯罪大多是‘一对一’犯罪,如果行贿人不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就会导致案件很难推进。目前办案机关可以运用电子证据来证明,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缓解。不过,在很多情形下仍需要行贿人配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时延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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