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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丨受贿行贿一起查

2020-10-27 14:1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观察丨受贿行贿一起查

  各地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同时,积极利用查处的党员干部被“围猎”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图为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围猎之祸》。(资料图片)

观察丨受贿行贿一起查

 

  在查办受贿行贿案件过程中,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注重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以案促改。图为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分析一起行贿案件案情。(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供图)
  10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少峰涉嫌严重违法,向公职人员行贿,已被留置,配合调查;同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北京市两家药业公司各罚款50万元,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杨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10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杨硕涉嫌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被提起公诉。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利益链,向全社会持续释放对受贿行贿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重金行贿、隐匿行踪的行贿人受到严惩
  “我认罪,对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都没有意见。”近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潘某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时,被告人潘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1999年,潘某注册成立一家地产公司,成为该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主要负责人。为了获得时任领导对企业的支持和关照,潘某在经营公司业务的过程中动起了歪脑筋,多次向其送钱“打点”。
  经查,潘某于2002年至2013年期间,分别向时任顺德区几位领导干部行贿,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港币52万元。通过这种利益输送,潘某经营的企业得以在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规划、加快行政审批及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得到“特殊关照”。
  2016年,闻知行贿对象被查的消息,潘某仓皇出逃至境外。2018年12月,顺德区监委对潘某立案调查;2019年,潘某主动向顺德区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并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最终,潘某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顺德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严肃查处行贿行为,构建良好政商关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顺德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顺德区纪委监委查处行贿案件15起21人,对“围猎者”形成强烈震慑。
  与主动投案得到轻判的潘某不同,曾重金贿赂佛山市原副市长宋德平的行贿人张国栋,则因妄图逃避惩罚受到重判。
  经查,2005年6月,张国栋为某公司获得佛山市三水区某地块的开发机会,请托时任三水区领导宋德平给予帮助。事成后,为感谢宋德平的帮助,张国栋决定将其股份的一半送给宋德平,但股份未实际转让。2013年4月和8月,张国栋以股份分红的名义将9个商铺、4套商品房和2个车房送给宋德平,并登记在宋德平指定的相关人名下。经佛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涉案房产价值人民币828.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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