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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打扫盗走名表 网约家政原是惯犯

2020-09-23 21: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长沙9月23日电(通讯员周玮师)网约家政原是惯犯,上门打扫盗走名表,案发后及时藏匿赃物,对盗窃行为拒不认罪。9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零口供”盗窃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尽管犯罪嫌疑人并未做有罪供述,但有其他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证词中的漏洞逐一击破,当庭还原案件真相。最终,该案被告人梁某斌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4月9日,从外地来务工的广西男子梁某斌因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据被害人顾女士报警称,网约家政梁某斌利用上门服务的机会,从她卧室窃走一枚手表。经侦查机关调查,梁某斌做完家政离开顾女士所在小区后,曾去过一家手表维修店,还在网上搜索过与该名表品牌、配件等信息相关的字眼,有将赃物维修后变卖销赃的嫌疑。
  但有犯罪前科的梁某斌是“老油条”了,其提前销赃,到案后捏造事实,拒不供认。面对侦查机关指控的数条疑点,梁某斌进行了诡辩:“我打扫卫生后就走了,没有看见业主的包里有手表。”“我在某商场二楼通过支付宝支付460元,买了一块圆形的手表。是准备送给女朋友的,但是回来路上掉了。我还加了店主的微信。”“我用手机搜索名表,是因为我喜欢手表。”“搜索的手表品牌是网络推送,巧合罢了!”
  该案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一度陷入了僵局。该院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讨论案情、深入全面研究笔录,对既有间接证据展开了深度梳理。案件经历了2次退回补充侦查、2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承办检察官终于在所有间接证据中,发现了一条关键证据——监控视频。
  通过反复调取嫌疑人活动路径范围内的监控录像,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梁某斌于4月8日下午在某路段路边树下把玩一个金色的小物件,根据该物件和手表的大小、反光情况、颜色比对,检察官合理怀疑其手中的物件就是被盗的手表。随后,梁某斌在手表维修店把玩手表的动作又被商场监控拍得一清二楚。
  承办检察官认为,这条证据是还原案情的关键信息:被告人梁某斌于4月7日下午来到顾女士家中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在顾女士房间看到这块名表,顿起贪念,顺手牵羊。回到所住地后,梁某斌不断在网上搜索与该名表相关的字眼,获悉该手表相关信息后,于4月8日前往手表维修店花费460元维修了该块手表。
  多名证人可证实,被告人梁某斌多处供述在捏造事实:被害人的朋友李某在案发前一天在其家中看到了这块表,并能完整描述这块表的颜色、品牌、形状,且看到顾女士将表和包一起放在卧室。手表维修店店主陈某指认,梁某斌于当日下午并未购买女士手表,而是在该店花460元维修了一块名表,该名表与犯罪嫌疑人梁某斌在树下把玩的金色物件款式一致。对此,陈某出示了含维修品牌、维修部位、收现金额的微信保修信息,能印证其证词。梁某斌女友证实,梁某斌经济能力较差,一直从事体力劳动,不喜欢戴手表,也并未说过要送其手表一事。
  2020年9月15日,此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指控被告人梁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梁某斌坚持不认罪,检察官亮出证据,当庭还原其作案全过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搜查笔录、提取笔录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证据链完整有效。最终被告人梁某斌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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