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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无监管 检察建议推动规范化经营

2020-09-22 11: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党委政府收到检察调研报告后……

  正义网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陈长回 黄山钟)“过去,城管一来,我就跑,好多次横穿马路,险些撞到人,安全隐患就在身边。现在有了固定摊位,收入还可以,不再为两个子女学费犯愁……”9月14日,在福建省沙县第一中学不远处经营特色小吃的江碧珍,以亲身经历,感受到校园周边食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带来的新变化。
  这一变化缘于该县检察院一份调研报告。
  5月初,沙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位于交通主干道旁的沙县一中,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多,绝大多数摊点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也未配备防雨、防尘、防蝇、防污染等设施,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上学放学高峰人车混杂,影响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为此,沙县检察院向4个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
  “问题客观存在,建议触到了监管中的痛点、难点。”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反映,执法过程由于职能交叉、管理权限模糊,曾经的专项治理出现了整改过后再回潮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沙县检察院对校园及周边食品交通安全问题现状、原因和对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流动摊贩大多收入低,经济条件差,无其他专业技能,直接取缔将影响他们的生活。一次打击治标难治本,还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建立长效机制。”报告对校园周边食品及交通安全整治提出7条对策建议,认为从源头治理问题,社会、学校、政府部门应一同发力。
  “校园周边安全关乎百姓民生、青少年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选题抓得准。”对这份以问题为导向、有原因分析、有建议措施的调研报告,县委书记杨兴忠当日即作出批示,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检察建议抓好落实整改,将流动摊位整治纳入创城工作。
  5月8日,沙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教育部门,以及街道、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召开诉前圆桌会议。时任县长汪志红(现任宁化县委书记)、副县长郭贤辉到会部署推动,对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杂店商品安全、交通安全问题,统一整改方案,形成会议纪要。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多头治理”难题,分管领导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在城区选取一至两所学校做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规范化经营试点,规定其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完善流动摊贩从业人员登记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视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推广。”这一检察建议被采纳,县里拨出资金建设固定摊点,确保摊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可溯源。
  “一中校园这边的摊点有15个摊位,从7月起大家集中在摊点经营,各就其位。”江碧珍对回访的检察官说,前几天听说还有干部前来暗访,“现在好了,大家都安心经营,安全也更有保障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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