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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倾倒医废案”的三个典型意义(2)

2020-08-06 10:2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第二,借助专家力量,严格落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强化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开启“最强”土壤保护模式。本案中某药业公司产生的医疗废物跨省被非法处置、倾倒在土壤上,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本案部分被污染地块为农用地,一旦种植农作物或农产品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家标准推动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在受委托方对污染地块进行场调和修复方案编制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论证,确保修复方案科学有效。土壤修复后,再委托开展工程第三方效果评估和专家评审,监督修复处理达到目标值。 
  第三,注重两个保护,实现民生和民营企业经济利益双赢多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某药业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检察机关主动协商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开庭时间,充分维护其合法经济利益。通过前期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和充分释法说理,促使企业主动认错,自愿承担环保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该公司委托修复土壤过程中,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加强监管工作,敦促治理公司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修复工作,并在了解到修复过程中因村民误解导致修复工作停滞的情况后,多次与村委村民沟通,推动修复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最终该案以调解协议即时履行方式结案,及时消除了环境污染社会损害风险。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共赢。 
  (点评人:朱建勇,江苏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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