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签写借条的时间竟在死亡之后 检方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

2020-07-17 11:5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签写借条的时间竟在死亡之后
黄石铁山: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

    正义网电(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余乐)日前,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的一起串通骗取支付令虚假诉讼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作出撤销该支付令的民事裁定,有效维护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及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柯某夫妇在共同经营铁山某酒店期间,相继向潘某及其他多名朋友借款周转,其中向潘某借款4.5万元。柯某夫妇一直未偿还借款,其他债权人相继于2002年、2003年将柯某夫妇诉至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2005年3月17日,柯某之妻王某在外地死亡。2007年6月29日,王某名下房屋被铁山区法院司法拍卖21万余元。同年7月,潘某从朋友处得知司法拍卖款还剩下十几万元,并且仍存在多起债务等待清偿。为了将剩下的执行款全部套取,潘某与柯某商议,虚构10万元借款事实,并由柯某出具了一份借款人为柯某、王某的假借条。
  2007年7月12日,潘某向铁山区法院提交该借条并申请支付令,获法院支持。同年7月30日,潘某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法院给付的执行款10万余元。潘某谎称只领到了8万元,扣除自己实际出借给柯某的4.5万元后,将剩下的3.5万元交付柯某。
  2019年11月,铁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办理一起柯某为债务人的民事执行案件时,发现潘某与柯某、王某支付令一案中,潘某提交的借条上存在一处疑点:借条签写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而借款人王某在签名时已经死亡,“极有可能涉及虚假诉讼”。承办检察官迅速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立即组织办案组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在对柯某进行调查询问的过程中,柯某得知潘某实际领取了10万余元执行款时,情绪激动并抒发了对潘某的不满。检察官抓住这个关键点,深入挖掘,了解其签写借条的具体过程,核实其妻王某的死亡时间,面对“王某死亡后签写借条”的确凿证据,柯某直接承认与潘某串通虚增债务、签写假借条的事实,并提出潘某私扣2万元执行款未给。
  为迅速固定证据,办案组让柯某、潘某提前当面对质。面对柯某的句句质问,潘某心理防线被攻破,不得不承认所有事实。
  2019年12月16日,铁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认为本案当事人串通虚增债务,签写假借条骗取支付令套取房屋拍卖款,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应当予以纠正,建议铁山区法院撤销涉案的支付令。法院认为检察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全面采纳了检察院意见,于今年6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支付令并驳回潘某的支付令申请。(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