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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园生存危机怎么破?《学前教育法草案》痛点待解(2)

2020-07-06 19:24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浏览:手机版

  福建省政协委员谢燕川在一份建议中指出,投入一所公办园的年财政拨款,若用于支持普惠民办园,可增加6~15倍的学位。然而,在此次草案中,公办园与民办园在办学经费上的差距“鸿沟”仍在。 
  目前,纯公办园的机制和纯市场化民办园的机制都不太现实,普惠园被看作是解决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所采取的“折中”办法。通过给予民办园一定的补贴或优惠政策,使其以较为经济的成本来提供达标的学前教育服务。这实际上是一种公私合作模式。 
  2018年11月发布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要达到80%。随后,各地相继明确了80%的普惠园指标任务,但补贴标准却让很多民办园无法接受。 
  在此次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幼儿园的投入与保障,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的经费问题作了如此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核定本行政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家庭分担比例,其余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的经费保障机制。” 
  但在实际中,不少地方民办园被要求限价普惠,而所获补贴既无法与公办园相比,又无法抵消成本压力,补贴也时有拖欠现象。 
  近日,青岛民办幼儿园运营者李甜决定对手中的两家正要转成普惠园的幼儿园进行“急刹车”,原因是政府允诺的条件并未兑现。李甜给《中国新闻周刊》算了一笔账:每个幼儿园孩子的月保费(保育教育费)是1980元,转成普惠园后,月保费降至1080元,但政府对每个孩子每月只补贴300元。此外,幼儿园每年的房租成本在100万元左右,人工薪酬等固定支出每月达到二十多万元。转普惠园之后,幼儿园成本压力大,运转困难。 
  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普惠园如何定义、普惠性如何保障、如何在制度层面实现普惠性、普惠性幼儿园的举办、管理等诸多方面仍不够明晰。普惠园的制度设计和落地问题,是草案亟待突破的关键点。 
  别让投资者做“捐献者” 
  对于地方而言,若将民办园全部回购办成公办园,财政面临巨大压力,政府希望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民办园,把民办园学费降到公办园的收费标准,差价由政府来补偿。 
  然而,湖南省株洲一家民办幼儿园园长周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拒绝了政府委托举办公办园的邀请。在她看来,举办公办园收费低,政府只提供房租和园位补贴,成本压力之下,根本无法经营下去。 
  对于地方而言,民办园转普惠园,经费保障是一大难题。据当地媒体报道,株洲市荷塘区目前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园位已达到11000多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荷塘区还需新增1000多个普惠园园位。普惠园每个月最高收费600元,一家现行收费1200元每月的民办园转为普惠园后,政府每年对每名幼儿的补贴需6000元。光是这一项,区财政每年需支出600多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幼教法律专门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些地方政府为提高普惠园比例,采用停止民办幼儿园申办、不给民办园办理办学许可证、不通过年审、强迫办成普惠园等行为,都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小区配套园”必须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用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却没有对“小区配套园”作出明确定义,回避了关键的产权问题。 
  青岛一家“小区配套园”园长刘芳正在为产权发愁。此前,她从开发商手中买下了一所小区配套园的产权。2018年11月,刘芳接到通知需要办成普惠园,此后,这所幼儿园的产权一直无法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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