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三农 >

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020-05-29 10:35来源: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乡村公共卫生体系事关亿万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工程和基层堡垒。
  “近年来,我国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落后、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缺乏、农民大病医疗社会统筹救助机制不完善等方面。此外,我国乡镇医院标准化建设滞后,普遍缺乏重症监护、隔离防控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因此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孔发龙建议,为完善乡村公共卫生体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要增加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投资力度,在重点乡镇卫生院配置传染病防范设施、ICU重症隔离设施等。地方政府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完善农民重病大病社会救助统筹机制,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投入专项财政经费,在高考招生中实行乡村医生定向委托计划,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力量。三是要加强机制创新。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乡村网络医疗服务平台,推广城市高水平医院同乡村卫生机构合作的网络远程诊治模式,让更多农民群众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四是要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公共卫生立法,强化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法律保障,从制度上确保农民享受更好、更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