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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八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3)

2020-05-08 16:35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3月25日,余姚分局联合工业园管委会、公安机关再次进行实地勘查、取证,确定污染源、污染后果等情况,发现棚户南侧的废水收集池内黑色废水积存,占地约30多平方,散发着刺鼻性酸味,废水呈黑褐色,沿一条泥沟流淌,最终汇入河道。执法人员现场对收集池和入河口废水采样送检。经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收集池内的废水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均严重超标;入河口正在排放的废水总铜浓度14毫克/升、总镍浓度29.2毫克/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10倍以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
  因该非法退镀加工点相关业主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余姚分局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余姚市公安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坚持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生态环境部也提醒相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自觉守法能力,主动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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