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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贺晖决定逮捕

2020-05-08 16:1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5月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火炬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贺晖(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贺晖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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