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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检方立案三起涉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02-25 14:54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杭州2月24日电(记者王俊禄)记者24日从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获悉,当地近期对三起非法收购(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立案,这几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警示。
  在台州打工的男子王某,从陌生人处购得4只外形独特的鹦鹉,通过赵某某倒卖给陈某某,陈某某在自己店中出售,案发前已售卖2只。
  2019年5月,执法人员查获了待售的另2只鹦鹉,确认属濒危野生动物绿颊锥尾鹦鹉。经法院审判,王某、赵某某、陈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处以刑罚。
  台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该案立案,并于2月20日发出诉前公告。除了刑事处罚,三人将面临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并被要求公开道歉以警示大众。
  2月14日,台州市检察院还对另两起涉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立案。该案中,陈某某多年抓捕青蛙出售,获利数千元,其中包括4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的陈某某,与收购青蛙的黄某、范某等人,将分别面临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上述两案符合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条件,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拟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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