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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不可抗力并非"免责王牌"

2020-02-19 13:5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不可抗力并非"免责王牌"

翟业虎

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不可抗力并非"免责王牌"

车捷

  门诊问题:
  疫情给合同履行造成影响,法律上对此有何针对性规定?当事人应如何应对疫情给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
  门诊专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翟业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车捷
  专家观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对于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种类的合同,从微观处看,应当及早进行合同风险识别,梳理、分析因疫情原因可能给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分类管控,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面临合同履约障碍或履约风险的合同及时收集证据(如政府的停工、复工要求,交通封堵的证据,发出通知的证据等),提前处理,减少损失。
  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仅吞噬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也给市场经济秩序和人们原有的生活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许多店铺被迫暂停营业,没有收入来源;不少在外地工作的人滞留在老家,却依旧不得不承担工作所在地的房租;有些公司悉心张罗年会,敲定会议议程、预订酒店,岂料所有的准备都是徒劳;更有不少人早已计划好春节假期去旅行,事先订好酒店和机票,却无法成行……面对疫情,这些活动和行程被耽误不说,还面临着经济损失或是违约责任。
  被疫情“耽误”的生意和生活
  湖北武汉的赵先生长期从事香业批发零售生意,根据他以往的经验,每年春节前后往往都顾客盈门,属于店铺的“旺季”,有时候一天的收入甚至能够上万元。因此,赵先生每年都会赶在年前囤上一大批货,以期在这段时间能够多卖货、多挣钱。
  “每年就靠这些天挣点钱,现在因为疫情无法开门营业,没有收入来源,我还欠着人家货款呢!说好春节过后几天就结清货款,这么一来,我手头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哪有钱付款呀!”赵先生说。
  与赵先生面临货款短缺的尴尬不同,李女士的烦恼在于自己是湖北人,因为封城,短时间内无法回到工作地所在的北京,在京租赁的房屋就只能一直空着。
  而北京的刘先生所在的单位本打算2月底筹办年会,早已预订好会议举办的酒店,现在受到疫情影响,不能召开大规模会议,因无法预测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准备取消酒店的预订,但已经交付的订金可能也就打了水漂了。
  那么,对于他们以及更多因为疫情而导致合同履行受到影响的人而言,就只能被动地承担违约责任或经济损失吗?有没有办法或为他们争取时间,或减少经济损失,或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呢?法律对此有没有针对性规定?
  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疫情发生后,有关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针对近期不少人反映因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下称法工委)在2月10日召开的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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