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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整体亮相 防止高空抛坠物等规定再完善

2019-12-24 15:0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民法典(草案)整体亮相
防止高空抛坠物、禁止高利放贷等规定再完善

  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王丽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在京举行,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在会上整体亮相。按照编纂工作计划,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目前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侵权责任编草案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合同编草案规定禁止高利放贷。有的常委会委员、社会公众提出,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建议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这一款规定修改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完善禁止性骚扰条款是本次人格权编编纂的亮点之一。此前的草案三审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建议明确“用人单位”包含哪些主体,以使这一规定更有针对性。今天审议的草案稿已采纳上述建议,将“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 
  同时,人格权编草案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婚姻家庭编草案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为了做好大会审议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于2020年1月,将民法典(草案)印发所有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组织代表研读草案,同时向地方人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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