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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丹阳法院被指制作假文书放“老赖”出境 回应:系统自动生成

2019-11-25 18:05来源: 中国之声浏览:手机版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中国之声反映称,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存在伪造法律文件、违法解除“老赖”出境限制的情况。而且,这名“老赖”还是欠了6000多万元的巨额本息,申请执行人有充分的理由担心这个“老赖”转移资产、逃往海外。
  对此,丹阳市人民法院回应称,举报人提供的文件有是有,但并非法院的正式文书,而是办案过程中填入相关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事实究竟如何?是暗箱操作、私放“老赖”出国后“甩锅”给系统,还是办案流程确实存在漏洞?关键是,这份法律文件最终生效了没有?
  老赖欠6000多万本息,却被解除出境限制​
  2016年,因为民间的多方借贷纠纷,来自江苏丹阳的徐先生将吴某某告上了法庭。徐先生的姐姐徐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徐先生曾多次向吴某某讨要欠款,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徐女士表示:“他就是不想还钱,你怎么找他他都不睬你,那我们只能去打官司,通过法院途径去起诉他。”
  在经过丹阳、镇江两级法院原审、重审共计四次判决及裁定之后,2018年5月22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吴某某欠徐先生6000多万元本金及未支付的利息。
  不过,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由于吴某某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也没有将查封的相关房产等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且涉及的金额又相对较大,徐女士表示,因为徐先生担心吴某某夫妇会转移资产、逃往海外,便于2018年7月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限制吴某某夫妇出境。
  “在这个期间我们也多次申请执行,法院也不理我们,也不说执行,反正就是不执行,就拖在那里,我们就申请限制吴某某和魏某出境。”
  同年8月,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了限制吴某某和妻子魏某出境的决定书,要求吴某某和妻子魏某在本案执行期间不得出境。不过随后,一份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在2018年10月17日作出的解除限制吴某某和妻子魏某出境的决定书却让徐先生姐弟俩十分不解。该决定书中写着:“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解除对吴某某限制出境。”对此,徐女士表示无法理解。
  “那我们就感到奇怪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他怎么可以出境呢?”
  带着这些疑惑,徐先生姐弟俩多次去与丹阳、镇江两级法院方面进行沟通。
  徐女士表示:“法院工作人员就给我们讲了,说他也不好意思了,这个世界上就有这么巧的事情,刚好法院系统电脑升级,电脑升级就造成他们法院做的这个文件没有传输到公安局去。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是按照我们手里拿的这个东西去解除他吴某某夫妇限制出境的,是根据另外一份吴某某本人的申请来解除出境的。”
  江苏丹阳法院否认制作假文书放“老赖”出境​
  针对此事,中国之声记者联系了丹阳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8年10月确实解除了对于吴某某夫妇的出境限制,但是并不是依据徐先生姐弟手中的双方达成和解的文件,而是根据吴某某夫妇提出的申请来解除的限制出境。
  法院相关负责人:我们丹阳法院不存在伪造文书、私放“老赖”出国这种情况,是在2018年10月22日制作了解除被执行人吴某某、魏某的出境决定书,并送达给我省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也是基于2018年10月22日的这份文书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吴某某、魏某的出境限制。
  至于徐先生姐弟俩手中的这份盖着丹阳法院公章的解除限制出境决定书,丹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是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制作文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但并未使用,也不是正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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