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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越狱脱逃22年 检察官奔赴千里调查取证使其伏法

2019-11-14 20:41来源:抚顺检察微信公众号浏览:手机版
  2019年11月5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公开审理罪犯米某脱逃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米某脱逃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整个庭审过程在监狱内实时直播,所有罪犯全程观看了庭审实况。

男子越狱脱逃22年 检察官奔赴千里调查取证使其伏法

男子越狱脱逃22年 检察官奔赴千里调查取证使其伏法

米某因犯脱逃罪当庭宣判

  法网恢恢终结逃亡日
  米某,1991年10月8日,因盗窃罪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服刑改造期间,米某为逃避刑罚处罚于1997年11月1日12时许从监狱脱逃。
  脱逃期间,米某从辽宁抚顺一路逃亡到广州、深圳,通过虚假身份办理户籍证明漂白身份,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靠当保安、贩卖水货维持生活。2001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将其列入网逃,并对其进行追捕。2002年,米某办理了名为周彪、户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白沙镇某某村的身份证,之后便一直以周彪这个虚假身份作为掩护,在香港和内地往返,甚至乘坐飞机到过沈阳。
  常年的逃亡生活使米某内心极度空虚,并染上了毒品。2015年12月25日,米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深圳市罗湖区禁毒大队抓获,后被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间的长河也无法将罪恶洗涤干净。在脱逃22年后,米某最终还是在警方的大数据人像比对中显露原形,广东省揭阳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周彪与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在逃人员米某高度相似,在警方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米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利用虚假姓名周彪,掩盖其脱逃至今的犯罪事实。
  不畏艰难侦查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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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彤检察长与专案组人员一起研究案情

  河北地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彤既当指挥员也当战斗员,组织河北地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侦破方案,并组成以员额检察官朱全威为组长,李希鹏、董志强两名辅助人员为组员的专案组,并提出:鉴于本案跨度时间长、案件复杂且影响巨大,抚顺市河北地区检察院决定对本案的侦查活动提前介入,并予以全程指导侦查。同时要求专案组同志要发扬不怕苦不畏难的精神,圆满完成侦破任务。河北地区检察院专案组会同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狱侦部门侦察人员奔赴侦察第一线,沿当年米某脱逃路线,先后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多地调查取证、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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