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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书记伪造签字侵吞巨款 还索要回扣补贴家用

2019-08-06 14:27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胶济线拓宽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利用发放上级拨付的噪音补偿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居民签字等方式,虚报冒领噪音补偿款56万元;在拆除街道违章建筑过程中,利用负责拆除辖区违章建筑工作的职务便利,向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承揽单位索要16万元。 
  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8日,张店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对胶济铁路沿线的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赵某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 
  胶济线拓宽有噪音补偿 
  因胶济铁路拓宽,胶济铁路经过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通济等社区的居民持续到省市区反映,由于铁路离居民楼太近,过往列车噪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对这一情况,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高度重视。2010年12月,张店区政府制定了噪音补偿方案,根据居民楼距离铁路远近不同,每户补偿2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金额,并向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拨付专项补偿资金,由办事处具体负责居民安抚及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要求这项工作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 
  赵某当时在张店区和平街道工作,先后担任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平街道党工委书记,按照区里安排,负责牵头处理居民安抚工作并负责补偿款发放工作。 
  将56万元公款带回家中 
  因为张店区政府要求在2011年4月底把胶济铁路补偿资金兑现到位,时间紧任务重,赵某安排办事处干部分头到社区与居民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并落实补偿资金。为完成任务,赵某确定了领取补偿款的最后期限。可过了最后期限,赵某发现补偿款发放表中还有很多居民没有签字。为应付区政府安排的补偿款兑付工作,赵某安排下属冒充没有领取补偿款的居民签字,证明补偿安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此时,赵某认为有机可乘,遂产生了将被冒充签字的居民补偿款据为己有的想法。为了实现非法占有补偿款的目的,时任和平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以办事处主任新来对情况不了解为由,继续控制本该由办事处主任管理的补偿款。这样,赵某在一步步的精心谋划下,分多次通过打借条等方式把被冒充签字的居民补偿款从办事处财务室骗出12万元。因为安抚补偿工作并未实际完成,2011年8月,部分居民又开始向上级反映胶济铁路噪音问题。张店区政府又安排赵某继续处理该问题,并要求在当年11月之前结束这项工作。经过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工作,仍有部分居民没有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 
  2011年11月,赵某看到区里拨付的补偿款还有大量结余,又再次以胶济铁路沿线居民领取补偿款的名义,虚报冒领44万元补偿款。赵某因为担心被发现,所以将钱放在办公室,而后觉得风头过了,就将共计56万元公款带回了家中。 
  索要回扣16万元补贴家用 
  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张店区开展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区政府对各单位进行考核。2015年6月,赵某所在的和平街道因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的拆除违章建筑工作不到位,赵某代表党工委、办事处在区里作了检讨。 
  在区里作检讨后,赵某觉得工作干不好,还受领导批评,脸上过不去。于是,赵某开始亲自抓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带领和平街道干部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和拆除违建工作。 
  当时,和平街道联系了两家公司负责配合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在和平街道办事处拆除违建过程中,当时赵某考虑到拆除违建的工作很累,又没有多少回报,因而心理失衡,就想从拆迁工程队的身上弄点“油水”,弥补一下工作的辛苦。随后,他便向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索要回扣,两家公司为了能继续从和平街道接到拆除违建工程,共被迫送给了赵某16万元,赵某均用于补贴家用。 
  上级巡视期间罪行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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