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江苏南通压实党政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查处“保护伞”

2019-06-16 17:06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委、市政府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发动、整体联动,以高压态势、强大声势、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走向深入,以最优异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江苏南通压实党政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查处“保护伞”

4月25日,南通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扫黑除恶专题集中学习(扩大)会”。

       为压实主体责任,南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凡是重点案件一律挂帅指挥、凡是重要线索一律阅批调度、凡是重大事项一律牵头推动。为强化严督实导,督促各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今年4月,南通市委、市政府组织10名副厅级领导组成督导组,分片包干,对各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导调研,帮助各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
       南通还将专项斗争绩效纳入市委“四个全面”综合考核、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体系,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突出“斗争绩效、工作质态、社会效果”三类关键指标,引导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每季度通报各地和责任部门得分,分送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底自动生成考核结果。
       为将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南通实施市县镇三级党委中心组扫黑除恶专题学习“全覆盖”工程,并推进专项斗争专题宣讲“进党校”课堂,出台《南通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与此同时,南通通过完善打击体系,实施整体联动,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其中,南通市扫黑办累计召开16次公检法“三长”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处置会,重点围绕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和“黑恶财产处置”方面统一执法思想、认定标准,强化提前介入、执法衔接,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建立由41名专家组成的人才库,专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导以及扫黑除恶重大机制建设、重点调研课题研究论证工作。
       南通市公安局组建了11支、128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专门负责大要案攻坚和对县(市)区分片指导。法院、检察院系统强化案件院(庭、处)长办案制度,每起涉黑案件和恶势力集团案件均明确院长(检察长)、庭(处)长直接办理。市司法局指导组建了由8名资深刑辩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就个案和重大问题提供专项意见。
       通过启动专案侦办模式,南通公检法联合挂牌侦办重点案件,综合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突破攻坚。截至5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犯罪组织7个,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8件205人,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件147人。
       南通纪委(监委)部门健全完善“同步立案同步调查、自办案件深挖细查、重视举报有案必查”“三查机制”,目前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61件62人。当地组织部门还建立“防瘫预警”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逐村过筛”,“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过堂”,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抓整改落实。全市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13个,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2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