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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倒的村支书:兄弟用砖砸低保户 将村民游街示众(3)

2019-05-08 10:55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作为传统的农业县,任县位于华北平原腹地,曾被评为“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县”,并于2007年、2012年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大屯村位于任县西部,现有3235亩耕地,2345人,地势平坦,灌溉方便。从明朝以来,大屯村依赖粮食种植得以发展、壮大、繁荣。
  但是如今,荒芜的耕地掺杂在麦田中间,村子里连大棚都少见。
  2019年,临近清明节时,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邢衡高速任县出口往大屯村的方向走,发现道路两侧的田地种满小麦。但距离出口200米处,位于大屯村北的一块约100亩的耕地,却下陷约3米深,在一片绿地里显得格外扎眼。
  根据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的调查结果,2011年,建设邢衡高速及连接线工程时,施工单位与崔金平联系,崔金平与该地块部分土地承包户进行协商,由施工单位以每亩100~200元价格对承包户进行补偿后非法取土。
  上述调查结果称,取土后施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村民开始正常耕种。但把地租出去的李豪(化名)却说,他待施工单位挖沙后,自行将地块平整,并拉来鸡粪铺在地面上,每亩地足足铺了5车鸡粪才把地养好。
  李豪说,他家耕地被取土之前,四周土地早已被挖空。他的耕地与地平面相差数米。因为害怕踩空跌倒,他浇水都必须小心翼翼。
  小心浇地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不得已之下,李豪也把自家1.1亩地租出去,收到每亩1万元的青苗补偿款。“我舍不得我的地,但周围被挖空,我也种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标准,是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大屯村这块下陷的耕地面积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数量。
  如今,这块耕地已经没有种植粮食,下陷3米深的地面上长着杂草,和一排排小树,有些小树已经枯死。而在其旁边、邻村没有被取土的耕地,有的种上一排排3米高的柳树,有的种着小麦,有数台自动喷灌机向四周麦田洒水。
  告不倒的村支书 
  从2016年开始,村民开始写信举报崔金平。
  在举报信里,除了打人、挖沙,村民还列举了崔金平占地、向办低保和申请危房改造的村民收取好处费等问题。但由于33年更替的人事太多,举报人手里也没有过多的证据,得依靠走访村民才能取证。
  在2016年7月,《法治周末》刊发的相关报道中,崔金平只承认殴打过王永民,对其他被殴打者的说法予以否认。
  对村民反映他侵吞集体财产,用村里价值20万元的十几亩林地给自己换地建房一事,崔金平并不否认,称“已经处理过,纪委给了我处分”。
  村民举报后,调查组数次进村调查。2016年9月9日因大屯村违反村财乡管制度,私设村账,坐收坐支,白条下账严重,任县纪委给予崔金平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7日,因村务、财务没有向群众公开,致使群众多次上访,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知情权),任县纪委给予崔金平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8月23日,因对村民和有关施工单位的违法取土行为监管不力,崔金平再一次被任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但除此之外,任县纪委根据取证情况,不能认定举报信里提到的打人、占地、收取好处费等问题。
  任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在取证过程中,大部分群众对取证工作予以配合,但也出现个别群众拒绝见面,拒绝在证人证言上签字的现象。
  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走访的过程中,有3个六旬村民瞒着自己的孩子,与记者偷偷会面,反映的情况与举报内容一致。其中,李豪承认,的确有调查人员曾登门拜访过他,也曾电话约见,询问他关于崔金平的在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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