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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贪"背后是制度漏洞:谁动了工人们的工伤赔偿金?(2)

2019-05-07 13:39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吴福康事后坦白,之所以要求企业方用现金形式赔付,就是为了减少作案痕迹,抽取的现金一次多则5万、3万,少则2000、5000,这么多的现金他也不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直接堆放在办公室保险柜里,用于个人债务、生活支出等。
  经初步查实,吴福康在担任劳动保障所所长及劳动争议冲裁员期间,多次利用其工伤仲裁调解的职务便利,在经手、保管企业支付给受伤工人的伤残赔偿款过程中,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截留赔偿款高达29万余元。
  沆瀣一气黄牛律师如此代理
  两年内发生了30多次,吴福康真的有这么大的能力可以做到谁都不知吗?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从受伤工人及其家属口中反复听到两个名字“黄斗荣”“雷继策”。后经核查,他们两个分别来自贵州、湖北,名下分别有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在玉环从事工伤赔偿案件代理工作,也就是工人口中的“黄牛”律师。
  相信老乡会帮老乡,在自行与企业调解不成后,不少外地受伤工人找到了黄斗荣、雷继策,希望他们帮助代理工伤赔付相关事宜,也同意支付伤残赔偿金的10%左右作为代理费。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两位代理人在这个调解过程中扮演是什么角色。通过深入细致核实,调查组发现黄斗荣、雷继策两人与吴福康存在着频繁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在被留置调查后,两人分别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在多次工作接触之后,黄斗荣、雷继策两人与吴福康渐渐熟络起来,为方便自己代理的案子早日调解处理,他们知道必须要打通吴福康这一关。超市卡、香烟、白酒、茶叶……他们隔三差五地变着花样讨好吴福康。
  出于职业的敏锐,不久黄斗荣、雷继策就发现了吴福康的秘密,但两人却都没有去揭露真相,反而提出了更加大胆的“合作”计划——在两人代理的工伤赔偿调解中,吴福康减少中间差价,这样表面上看来受伤工人可以拿到“更高”的赔偿金,他们可以随之拿到“更多”的代理费,而代理费中他们则按比例提成分给吴福康。
  精于算计的吴福康,反复衡量了两者之间的风险系数后,同意了与他们合作。经查实,吴福康从中先后收受财物达人民币4万元。
  “实在是令人发指!”在与企业负责人、受伤工人调查谈话中,他们表达了强烈的愤怒之情。
  作为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吴福康置工人利益于不顾,与不法律师相互勾结,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
  2018年11月2日,吴福康、黄斗荣、雷继策三人同时被玉环市纪委市监委留置调查。2019年4月26日,玉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福康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同时追缴款项32.54万元。吴福康当庭表示认罪。
  加强监管 针对性堵塞制度漏洞
  办案人员在查办吴福康案件时发现,玉环劳动仲裁领域存在无法律职业资质的职业公民代理人代理工伤仲裁调解案件,扰乱正常仲裁调解秩序的问题。此外,大部分工伤仲裁调解双方当事人从调解开始到结束从未直接接触,吴福康就是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漏洞,以企业抵税等名义在部分仲裁调解书中将工伤赔偿金额提高,与申请人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之间产生“差价”,同时以现金方式或以个人银行账户接受赔偿金,直接保管被申请人支付的赔偿款,从而实现截留赔偿金的目的。
  办案人员指出,吴福康是“蝇贪”的一个典型代表,他职务低微,甚至连科级干部都没当上,但是作为基层劳动保障所的负责人,他手握劳动仲裁的权力,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这些权力一旦失控,就会变成个人攫取利益的工具,不但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更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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