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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规范扫黑除恶中干警行为

2019-05-06 10:27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并制成卡片,向全院干警发放。
       “十个严禁”要求,全院干警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和处理涉黑涉恶问题时,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遵守十条禁令,即:严禁参与涉黑涉恶活动;严禁知情不报隐瞒线索;严禁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严禁徇私枉法违法办案;严禁打听案情通风报信;严禁请托说情干扰办案;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禁帮助黑恶势力犯罪逃避惩处;严禁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十个严禁”明确规定了法院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得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强化干警扫黑除恶纪律意识,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纪艳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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