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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原公安局长成黑恶保护伞 令下属为涉毒嫌犯违规取保

2019-04-04 12:05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手机版

湖北黄冈原公安局长成黑恶保护伞:令下属为涉毒嫌犯违规取保

  4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形成强力震慑、净化政治生态,深挖彻查一批有影响的“保护伞”案件,其中,湖北黄冈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案系湖北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的典型案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呈现了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的部分案件细节:在一起酒店KTV容留吸毒的涉毒案中,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安排下属运作对涉案人员取保候审,撤销网上追逃,市县两级公安局多名局领导乖乖照办。
  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王利勤因具体操办了上述徇私枉法案,于2018年12月27日被法院一审认定犯徇私枉法罪,但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事后查明,汪治怀与涉毒酒店的老板称兄道弟,汪多次收受财物。2018年4月9日,汪治怀被湖北省纪委宣布涉嫌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湖北日报曾刊发长篇报道《从“打黑先锋”到黑恶“保护伞”的蜕变》,剖析汪案。报道称,汪治怀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据公开报道,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三罪,于2018年11月被提起公诉。12月14日,湖北襄阳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汪治怀案。
  “我由一名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我由一名党员干部变成了被告人,我深表谦意,磕头认罪。”据庭审视频显示,汪治怀在最后陈述中,当庭痛哭。
  公安局长“一路通关”,安排下属为涉毒嫌犯违规取保
  前述涉毒案件原本是黄冈市公安局安排的一场扫毒行动,最终却是时任黄冈市公安局长汪治怀出面,为行动中被查的涉案人员来“脱罪”。
  据团风县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28日晚,浠水县公安局根据黄冈市公安局指示,对浠水县天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酒店”)KTV开展突击扫毒行动,当场查获吸毒人员30余人、大量吸毒工具、“K粉”及账本。
  当时,王利勤担任浠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此案由他具体负责。2013年11月19日,浠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调查情况,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魏某(KTV一至三楼经理)、王某(KTV承包人)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2013年11月24日,魏某被山西警方抓获移交浠水警方刑拘,后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同年12月3日,禁毒大队根据前期调查及魏某辨认情况,对周某(KTV四楼经理)办理了网上追逃。天泽酒店董事长魏振旺为帮助魏某取保候审及撤销王某、周某的网上追逃,找到汪治怀帮忙,并将该案简化处理。
  随后,汪治怀安排黄冈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协调办理此事。该副局长按照汪治怀的安排,多次向时任浠水县公安局局长吴某及分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冯某表明了汪治怀的意思,干预该案的办理。2013年12月10日,王利勤根据冯某请示吴某的意见,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王某、周某未到案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提出给魏某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并获得通过。
  三嫌犯成功取保,脱离公安侦控数年
  判决书显示,一番运作之后,2014年1月20日,王某投案,因事前已知道要被取保,王某到案后未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王利勤在案件事实尚未查清、另一嫌犯周某未到案的情况下,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建议对王某取保,在法制部门审批阶段,因该局政委安某反对,取保意见未予通过。王利勤又提出将王某刑拘并延长至7日再取保的意见。1月27日,王某得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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