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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依法对陈庆恩决定逮捕

2019-03-22 09:06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3月2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河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庆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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