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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罐茶大师作”20亿元销售额难掩虚假宣传本质

2019-02-01 19:21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小罐茶,大师作。”
  这几天,因这句广告语,让小罐茶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一罐小罐茶仅4克,10罐装就能卖500元,20罐装要卖到1000元。“大师作”的广告语不仅让小罐茶卖出了天价,而且缔造了小罐茶公司的销售神话——2018年度零售额达20亿元。
  然而,惊人的零售额引发消费者对小罐茶究竟是否真的出自大师之手的质疑。尽管小罐茶通过官方微博称:“大师作”指的是代表大师技艺的作品,并非大师手工炒茶。
  但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认为小罐茶公司“大师作”的宣传涉嫌虚假宣传。小罐茶的宣传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究竟如何根治虚假宣传这一痼疾?《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学专家。
  宣传语有明显误导嫌疑
  近日,“华尔街见闻App”微博针对小罐茶提出质疑:“8位制茶大师手工制作,一个大师一年炒了2.5亿的茶,平均下来一个大师每天炒出220斤净茶,每位大师一天要炒1466斤鲜茶叶”,因此,“华尔街见闻App”询问:“小罐茶大师会不会累坏了?”
  随后,小罐茶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大师作”指的是代表大师技艺的作品,并非大师手工去炒茶,制茶大师们作为“首席产品经理”,与小罐茶共同制定茶叶产品标准,把关原料采摘和生产过程,而更多的苦活、累活正在逐步交给现代化的制茶设备去解决。
  从“大师作”到“大师监制”的说辞显然未能平息舆论质疑,涉嫌虚假宣传的声音愈演愈烈。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潘怀平直言,即便是小罐茶官方所称的“代表大师技艺的作品”,到底代表“抽象的大师技艺”,还是“具体的大师技艺”,语义不清,仍然会引起消费者误解。
  潘怀平告诉记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将机器批量生产的小罐茶宣传为大师制作的茶显然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并且有虚构或者夸大其词的嫌疑,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潘怀平说。
  潘怀平认为,企业自行宣传(即自行打广告)与事实不符的经营信息,既构成虚假宣传,同时又构成虚假广告。因为我国广告法第2条所规定的“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小罐茶在其官网的宣传广告,属于广告法规范的广告行为,对于小罐茶的制作工艺以及质量规格明显有故意夸大和引人误解之嫌,违反了广告法第28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小罐茶的宣传语中“小罐茶,大师作”有明显的误导嫌疑,显然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违法成本低致乱象频发
  提起杜国楹这个名字,好多人可能还比较陌生,但是如果提到他的产品,你一定熟悉:背背佳、好记星、E人E本、8848手机,当然他还是小罐茶的创始人。
  “小时候用背背佳,大一点了用好记星,再大一点了用E人E本,成年了用8848钛金手机,退休养老之时,该喝小罐茶了……”网上的段子戏称杜国楹创立的这些品牌收割的都是同一波人。
  事实上,这几款产品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曾深陷虚假宣传的漩涡。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11月,有媒体以《背背佳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一文报道背背佳的虚假宣传;2011年,媒体报道《E人E本涉嫌虚假宣传电脑签名或不被法律认可》,指E人E本广告词“个性签名、亲笔信、签合同、移动审批等,无论商务出差,还是国外旅行,E人E本永无键盘之忧,让移动商务随时随地”是虚假宣传;2016年12月23日,消费者协会认定8848手机钛金手机网络宣传和产品实际材料存在描述不一致的现象,属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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